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每粒装0.2g;(2)每粒装0.5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36 |
国药准字H10950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咯血、腰背酸痛;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6粒,一日3次。慢性肾功能不全】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8周。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咽部不适。禁忌:尚不明确。注意事项: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Cs-C-Q80)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色至灰黄色粉末;气微腥,味微咸。 |
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