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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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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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5gx12袋/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76 |
国药准字Z63020052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理脾胃,促进消化。用于脾胃不和,气郁不舒,胸胃胀满,呕逆嘈杂。 |
和胃健脾,导滞消积,活血止痛。脾胃不和,积滞内停所致的胃痛胀满,消化不良,便秘,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豆蔻、草豆蔻、党参、白术(麸炒)、沉香、乌药、紫苏梗、山楂(焦)、六神曲(炒)、麦芽(炒)等14味。 |
藏木香、大黄、山柰、北寒水石(煅)、诃子、碱花。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或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辛。 |
本品为灰黄色或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苦涩、微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上腹部烧灼感。3.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脾胃虚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