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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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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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500丸重30克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76 |
国药准字Z41021254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理脾胃,促进消化。用于脾胃不和,气郁不舒,胸胃胀满,呕逆嘈杂。 |
健脾燥湿,和中消食。用于脾胃不和,不思饮食,胸满腹胀,恶心呕吐,噫气吞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豆蔻、草豆蔻、党参、白术(麸炒)、沉香、乌药、紫苏梗、山楂(焦)、六神曲(炒)、麦芽(炒)等14味。 |
陈皮、厚朴(姜炙)、苍术(土炒)、青皮(醋炙)、山楂(焦)、白术(土炒)、清半夏、广藿香、砂仁、甘草(蜜炙)、枳壳(麸炒)、茯苓、六神曲(炒)。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或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辛。 |
本品为土黄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上腹部烧灼感。3.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