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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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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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 |
每粒装0.25g,每板装胶囊16粒,保险子1粒 |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761 |
国药准字Z20027169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等。还可用于晚期乳腺癌、子宫内膜癌。 |
散瘀消肿,止血止痛,用于刀枪伤,跌打损伤,月经不调,经痛经闭,慢性胃痛及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1.功能性闭经:口服,一日4-8mg,连服5-10天;2.子宫内膜癌:口服,一次100mg,一日3次,或口服500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
口服,一次1-2粒,每隔四小时服1次或遵医嘱。重伤者,先服保险子1粒再服药粉。凡出血之伤,用开水调服;未出血之伤,用白酒调服。 |
副作用 |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
仅个别患者服用后略有胃部不适或刺喉感,多喝开水或以甘草红糖煨水服,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者,脑梗塞、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血栓病史患者,未确诊的性器官出血,尿路出血对醋酸甲羟孕酮片过敏史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醋酸甲羟孕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七、滇草乌(制)、金铁锁、重楼。 |
性状 |
醋酸甲羟孕酮片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白色至淡棕黄色的粉末;气微、味苦、微麻、有刺喉感。保险子为暗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味苦、刺喉。 |
注意事项 |
心脏病、癫痫、抑郁症、糖尿病、偏头痛、哮喘慎用。孕妇禁用醋酸甲羟孕酮片。 |
服药后1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