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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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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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32粒 |
2.5mg |
生产企业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2 |
国药准字H19991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癌患者的食欲和恶液质。 |
本品用于抗雌激素治疗无效的晚期乳腺癌绝经后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剂量:160mg/次 每日一次.高剂量:160mg/次 每日2-4次. |
口服,每次2.5mg(1片),口服,每天一次。老年患者﹑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1.体重增加:为本品的常见副作用,且常伴有食欲增加。这种体重增加是由于体内脂肪和体细胞体积增加所致,而不一定伴有液体潴溜。对于癌症恶液质患者及体重下降、食欲减退的癌症病人,这种副作用常常是有益的。 2.血栓栓塞现象:罕见报道,包括血栓性静脉炎及肺动脉栓塞。 3.其它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呕吐、水肿,子宫突破性出血可发生于约1~2%的病人。呼吸困难、心衰、高血压、脸潮红、情绪改变、柯兴式面容、肿瘤复发(伴或不伴有高钙血症)、高血糖、秃发、腕管综合证和皮疹为罕见。罕见轻度肾上腺功能减退,可能因本品的糖皮质激素样活性所致。 |
骨骼肌疼痛、恶心、头痛、关节疼痛、疲劳、呼吸困难、咳嗽、便秘、呕吐、腹泻、胸痛、病毒感染、面部潮红、腹痛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2.绝经前妇女慎用。 3.严重肝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地孕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人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 2.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 3.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 4.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者慎用。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少儿、老人和人种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肾功能不全者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肝功能不全者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Aand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肝损伤)。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