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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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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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32粒 |
10mg |
生产企业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2 |
国药准字H500200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癌患者的食欲和恶液质。 |
可用于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等。还可用于晚期乳腺癌、子宫内膜癌。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剂量:160mg/次 每日一次.高剂量:160mg/次 每日2-4次. |
1.功能性闭经:口服,一日4-8mg,连服5-10天;2.子宫内膜癌:口服,一次100mg,一日3次,或口服500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
副作用 |
1.体重增加:为本品的常见副作用,且常伴有食欲增加。这种体重增加是由于体内脂肪和体细胞体积增加所致,而不一定伴有液体潴溜。对于癌症恶液质患者及体重下降、食欲减退的癌症病人,这种副作用常常是有益的。 2.血栓栓塞现象:罕见报道,包括血栓性静脉炎及肺动脉栓塞。 3.其它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呕吐、水肿,子宫突破性出血可发生于约1~2%的病人。呼吸困难、心衰、高血压、脸潮红、情绪改变、柯兴式面容、肿瘤复发(伴或不伴有高钙血症)、高血糖、秃发、腕管综合证和皮疹为罕见。罕见轻度肾上腺功能减退,可能因本品的糖皮质激素样活性所致。 |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脑梗塞、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血栓病史患者,未确诊的性器官出血,尿路出血对醋酸甲羟孕酮片过敏史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地孕酮。 |
醋酸甲羟孕酮。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醋酸甲羟孕酮片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人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 2.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 3.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 4.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者慎用。 |
心脏病、癫痫、抑郁症、糖尿病、偏头痛、哮喘慎用。孕妇禁用醋酸甲羟孕酮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