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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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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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g:20mg;10g:50mg |
20g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882 |
国药准字H420224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蘚样瘙痒症等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中含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龙0. 005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甘油、白凡士林、十二烷基硫酸钠、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毫克,樟脑200毫克,薄荷脑20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丙二醇、羥苯乙醇、纯化水。 |
性状 |
乳膏剂 |
本品为白色乳膏,油樟脑的特异芳香。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运动员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