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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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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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4g(含发酵虫草菌粉0.333g)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3041 |
国药准字Z20163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咳血、腰酸背痛等症及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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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凡阴虚火旺、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发酵冬虫夏草草菌粉。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至微黄色;气微腥,味微咸。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