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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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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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4g*36片 |
0.28g*12片*4板 |
生产企业 |
华东医药(烟台)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0055 |
国药准字Z2005411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所致的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酸软,月经不调。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偶有寒颤、高热、药疹等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成分 |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 甲基淀粉钠、聚丙嫌酸树脂II。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羧甲淀粉钠。 |
性状 |
本品为灰色至浅褐色的片;气微腥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宣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