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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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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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450毫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74 |
国药准字Z20174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理脾胃,促进消化。用于脾胃不和,气郁不舒,胸胃胀满,呕逆嘈杂。 |
强身活血,健胃。用于身体衰弱,神倦力乏,脾胃不和,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2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豆蔻、草豆蔻、党参、白术(麸炒)、沉香、乌药、紫苏梗、山楂(焦)、六神曲(炒)、麦芽(炒)等14味。 |
党参(炒)、制何首乌、熟地黄、白术(炒)、丹参、女贞子(酒制)、鸡血藤、五加皮、红花、桑寄生等23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或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辛。 |
本品为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上腹部烧灼感。3.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