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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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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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0.25g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418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肝利胆。用于乙型肝炎、辩证属于肝胆湿热内蕴者。临床表现为:肝区热痛,全身乏力,口苦咽干,头晕耳鸣或面红耳赤,心烦易怒,大便干结,小便少而黄,舌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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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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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贯众、草河车、黄柏、大黄、黄芩、胡黄连、土茯芩、黑矾。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少食油腻,少食甜品,少食辛辣。 2.要心情愉快,注意休息,切勿过劳,防止感冒。 3.服药后大便黑色与药物成分有关属正常现象。 4、由于肝病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比较慢的过程,所以治疗上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一定要按疗程(三个月为一个疗程)坚持用药,决不可半途而废影响疗效。坚持服药可使部分大小三阳转阴,可防止肝硬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