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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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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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100片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523 |
国药准字Z440224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肝利胆。用于乙型肝炎、辩证属于肝胆湿热内蕴者。临床表现为:肝区热痛,全身乏力,口苦咽干,头晕耳鸣或面红耳赤,心烦易怒,大便干结,小便少而黄,舌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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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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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贯众、草河车、黄柏、大黄、黄芩、胡黄连、土茯芩、黑矾。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灰绿色至褐绿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少食油腻,少食甜品,少食辛辣。 2.要心情愉快,注意休息,切勿过劳,防止感冒。 3.服药后大便黑色与药物成分有关属正常现象。 4、由于肝病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比较慢的过程,所以治疗上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一定要按疗程(三个月为一个疗程)坚持用药,决不可半途而废影响疗效。坚持服药可使部分大小三阳转阴,可防止肝硬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