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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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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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30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02 |
国药准字Z150207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肝利胆。用于乙型肝炎、辩证属于肝胆湿热内蕴者。临床表现为:肝区热痛,全身乏力,口苦咽干,头晕耳鸣或面红耳赤,心烦易怒,大便干结,小便少而黄,舌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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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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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贯众、草河车、黄柏、大黄、黄芩、胡黄连、土茯芩、黑矾。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少食油腻,少食甜品,少食辛辣。 2.要心情愉快,注意休息,切勿过劳,防止感冒。 3.服药后大便黑色与药物成分有关属正常现象。 4、由于肝病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比较慢的过程,所以治疗上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一定要按疗程(三个月为一个疗程)坚持用药,决不可半途而废影响疗效。坚持服药可使部分大小三阳转阴,可防止肝硬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