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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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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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0.27g*48粒 |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47 |
国药准字Z20063886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静、安眠、镇痛。用于失眠、神经衰弱及血管性头痛和神经性头痛等。 |
补肾益气,养血生精。用于气血两虚,肾虚精亏所致的心悸气短,失眠健忘,盗汗,腰腿酸软,耳鸣耳聋。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于镇静助眠,一次100~200毫克,睡前半小时服用;用于头痛,一次10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个别病人出现恶心、口干、胃部不适等症状,减药或停药后恢复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感冒发热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乙酰天麻素5毫克。辅料为:乳糖、可压性淀粉、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包衣剂。 |
鹿茸(去毛)、红参、茯苓、山药(炒)、熟地黄、当归、川芎、补骨脂(盐制)、牛膝、枸杞子、玄参、麦冬、五味子、酸枣仁(炒)、远志(蜜炙)、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甘、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如出现突发性剧烈且持续的头痛,应及时去医院。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