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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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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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万单位) |
50mg(按C16H15N5O7S2计)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265 |
国药准字H10950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 |
头孢克肟片,适应症为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 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
副作用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化学名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胺)乙酰胺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过敏体质的患者、高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孕妇、新生儿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