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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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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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x12片x2板 |
50mg(按舍曲林计) |
生产企业 |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23 |
国药准字H200603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抑郁症和伴随抑郁症状的焦虑症以及药物依赖者戒断后的情绪障碍。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
用法用量 |
1.剂量应该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观察治疗反应。有昏睡出现时,须将每日剂量的大部分分配至睡前服用或减量。服药第一周内症状即有所缓解,两周内出现较佳抗抑郁效果。通常需要服药两周到四周才出现最佳疗效。 2.成人常用剂量:建议初始剂量为50~100mg/日(分次服用),然后每三至四天剂量可增加50mg/日。门诊病人一般以200mg/日(分次服用)为宜,住院病人较严重者剂量可较大。最高用量不超过400mg/日(分次服用)。 3.维持治疗:长期维持的剂量应保持在最低有效果。一旦有足够的疗效,可逐渐减量。一般建议治疗的疗程应该持续数月。 |
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成人剂量: 初始治疗:每日服用舍曲林1片(50mg)。 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1片(50mg)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周。最大剂量为4片(200mg)/日。 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 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儿童人群的剂量(儿童和青少年): 强迫症 - 在儿童中(6-12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25 mg,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 mg,每日一次。 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25-200 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6-17 岁)。若本品25 或50 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最高为200 mg/日)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24 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1 周。 |
副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疲乏、头昏、失眠、紧张和震颤等;以及视物模糊、口干、便秘。 2.少见体位性低血压(进餐时同时服药可减轻),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和腹泻不适。极少数病人出现肌肉骨骼疼痛和多梦。 3.临床研究中曾报道一些不良反应可能与本品的使用有关:静坐不能、过敏反应、贫血、胃胀气、派尿异常、性功能障碍和月经异常等。但见之于为数甚少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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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不可服用,如严重的心脏病或心律不齐者禁用,意识障碍者禁用。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成分 |
盐酸曲唑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
性状 |
本品为为一种白色无味晶体状粉末,易溶于水。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片芯也为白色。 |
注意事项 |
1.进行有潜在危险任务(如开车或开机器)者,用药期间须加小心。 2.本品应在餐后服用,禁食条件或空腹服药可能会使头晕或头昏增加。 3.本品和全麻药的相互作用了解甚少,因而在择期手术前,本品应在临床许可的情况下尽早停用。 4.服用本品的病人偶尔会出现白细胞总数和中性粒细胞计数减低,若白细胞计数低于正常范围,则应该停药观察。对于在治疗期间出现发热或咽喉疼痛或其他感染症状的病人,建议检查白细胞及分类计数。 5.癫痫患者、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