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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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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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7g |
每丸重1克 |
生产企业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50 |
国药准字Z200231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肿化瘀,生肌止血,清热止痛。用于各种类型的痔疮。 |
驱虫,消炎。用于驱肠道寄生虫、蛲虫、蛔虫、痔疮。 |
用法用量 |
大便后或临睡前用温水洗净肛门,塞入栓剂1粒。一次1粒,一日1次,痔疮严重或出血量较多者,早晚各塞 |
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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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脾胃虚弱,食积不化,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
成分 |
大黄、浙贝母、侧柏叶(炒)、厚朴、白及、冰片、紫草,辅料为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6000。 |
酸藤果 ,阿魏, 紫{铆} ,干姜, 荜茇 ,牛尾蒿(炭), 麝香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长圆锥形栓剂,气特异。 |
本品为红棕色水丸;具特异香气,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置入肛内时宜轻柔适度,以免刺激疼痛或滑出。 4.内痔喷射状出血或出血过多应去医院就诊。 5.未明确诊断的便血,必须到医院就诊。 6.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浸入冷水或冰箱中,数分钟取出再用,不影响药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虚弱,食积不化,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它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就医。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纠正吮手的不良习惯。4.患儿衣裤应勤洗换,并用开水洗烫,晾晒被褥。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