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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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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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7g |
按C12H10CaO10S2计0.25g |
生产企业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50 |
国药准字H201231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肿化瘀,生肌止血,清热止痛。用于各种类型的痔疮。 |
1.微血管病的治疗。 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一威二氏综合症)。非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 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腿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性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静脉曲张。 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静脉曲张。 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大便后或临睡前用温水洗净肛门,塞入栓剂1粒。一次1粒,一日1次,痔疮严重或出血量较多者,早晚各塞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一次2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大黄、浙贝母、侧柏叶(炒)、厚朴、白及、冰片、紫草,辅料为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6000。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苯磺酸钙。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长圆锥形栓剂,气特异。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米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置入肛内时宜轻柔适度,以免刺激疼痛或滑出。 4.内痔喷射状出血或出血过多应去医院就诊。 5.未明确诊断的便血,必须到医院就诊。 6.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浸入冷水或冰箱中,数分钟取出再用,不影响药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严重肾功能不全需透析的病人应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