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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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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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7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50 |
国药准字Z13020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肿化瘀,生肌止血,清热止痛。用于各种类型的痔疮。 |
清肠疏风,凉血止血。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
用法用量 |
大便后或临睡前用温水洗净肛门,塞入栓剂1粒。一次1粒,一日1次,痔疮严重或出血量较多者,早晚各塞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浙贝母、侧柏叶(炒)、厚朴、白及、冰片、紫草,辅料为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6000。 |
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长圆锥形栓剂,气特异。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大蜜丸;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置入肛内时宜轻柔适度,以免刺激疼痛或滑出。 4.内痔喷射状出血或出血过多应去医院就诊。 5.未明确诊断的便血,必须到医院就诊。 6.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浸入冷水或冰箱中,数分钟取出再用,不影响药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着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知道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