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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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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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7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50 |
国药准字Z200806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肿化瘀,生肌止血,清热止痛。用于各种类型的痔疮。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痛,祛风消肿。用于痔疮,肛裂,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大便后或临睡前用温水洗净肛门,塞入栓剂1粒。一次1粒,一日1次,痔疮严重或出血量较多者,早晚各塞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大黄、浙贝母、侧柏叶(炒)、厚朴、白及、冰片、紫草,辅料为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6000。 |
大黄、蒺藜、功劳木、白芷、冰片、猪胆汁。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长圆锥形栓剂,气特异。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颗粒;气芳香,味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置入肛内时宜轻柔适度,以免刺激疼痛或滑出。 4.内痔喷射状出血或出血过多应去医院就诊。 5.未明确诊断的便血,必须到医院就诊。 6.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浸入冷水或冰箱中,数分钟取出再用,不影响药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