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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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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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0.5g |
5ml:5mg |
生产企业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664 |
国药准字H20043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100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400~450ml中,一日1次;与放、化疗合用时,疗程与放、化疗同步;手术前后使用本品10天为一疗程;介入治疗10天为一疗程;单独使用15天为一周期,间隔3天,2周期为一疗程;晚期恶病质病人,连用30天为一疗程,或视病情而定。 |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
副作用 |
首次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出现面红、荨麻疹、发热等反应,极个别患者有心悸、胸闷、恶心等反应。 |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斑蝥、人参、黄芪、刺五加;辅料为甘油(供注射用)。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