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g*6枚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213 |
国药准字H20133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具有解表,散寒,除湿功效。用于外感风寒挟湿导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头痛且重,肢体酸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姜葱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直肠给药:1-3岁儿童,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羌活 、防风、苍术、细辛、川芎、地黄、白芷、黄芩、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
性状 |
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苦。 |
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风寒挟湿、内有郁热证,风热感冒或湿热证慎用。2.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品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对小儿布洛芬栓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