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万单位 |
0.125g*12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682 |
国药准字H44021526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阳性菌所致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支合并肺部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乳腺炎等。 |
头孢拉定颗粒(克必力)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
副作用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个别患者可见伪膜性肠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乳酸脱氢酶一过性升高。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维生素缺乏或二重感染,偶见阴道念珠菌病。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另曾有极少病例使用本品出现精神异常、听力减退、迟发性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排尿困难、药物性溶血、心律失常等罕见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拉定颗粒及其他头孢菌素类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吉他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每袋含12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头孢拉定颗粒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