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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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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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万单位 |
0.25gx12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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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090 |
HC20150055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阳性菌所致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支合并肺部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乳腺炎等。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耳鼻喉感染:由α和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 生殖与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链球菌所致; 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α及β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杆菌所致; 下呼吸道感染:由阿尔法及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 无并发症的淋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及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每次1-2粒,每8小时1次。体重小于40公斤的儿童按体重20-40mg/kg/日,分2-3次服用。三个月以下婴儿30mg/kg/日,分次服用,每12小时1次。本品可在空腹或饭后服药,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奈瑟氏淋球菌尿道炎可予以单次口服本品3g即可。 |
副作用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本品治疗期间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详细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吉他霉素。 |
阿莫西林。化学名: (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 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 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② 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