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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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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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万单位 |
2g:0.125g(无糖型)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591 |
国药准字H20020365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阳性菌所致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支合并肺部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乳腺炎等。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口服给药:1. 成人(1) 常用量一次 0.25g,每12小时1次。(2) 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 儿童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 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3) 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4) 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副作用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1. 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 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 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 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吉他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和颗粒,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 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 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 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 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 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 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