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万单位 |
0.2gx12片x3板/盒 |
生产企业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2097 |
国药准字H14023436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阳性菌所致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支合并肺部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乳腺炎等。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病、心内膜炎、脓胸、肺脓肿、腹腔感染、妇科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脑膜炎、脑脓肿、皮肤软组织感染、艰难梭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肠炎、幽门螺旋杆菌相关胃炎或消化性溃疡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次,疗程7天或更长。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
副作用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本品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程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等。 6.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尿色发黑,可能为本品代谢物所致,似无临床意义。 |
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吉他霉素。 |
每片含甲硝唑0.20g,维生素B6 0.02g。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2.用药期间不应饮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出现腹部痉摩、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3.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4.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必须与其他抗菌素联用。 5.本品不宜治疗全身性重症感染尤其在急性期不能达有效治疗浓度。 6.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