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0.125g*12袋 |
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95 |
国药准字H370201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用于呼吸道,泌尿系统等感染。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100-300mg,最多不超过400mg,每日口服一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一日4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儿童按体重一次6.25~12.5ml/kg,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司帕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拉定。 |
性状 |
本药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粉末;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