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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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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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万单位。 |
0.125g*12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604 |
国药准字H37023720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阳性菌所致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支合并肺部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乳腺炎等。 |
用于敏感菌(不产β一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儿科抗生素,主要用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
副作用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球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青霉素过敏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吉他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或黄色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3.阿奠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掼謇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