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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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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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5mg |
生产企业 |
通化白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735 |
国药准字H32021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镇吐药。主要用于: 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口服给药: 成人常用量。 (1)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 (2)成人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小儿常用量。 (1)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 (2)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副作用 |
中和胃酸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嗳气、继发性胃酸分泌增加。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禁忌 |
碳酸氢钠。 |
1.下列情况禁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成分 |
尚不明确。 |
甲氧氯普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