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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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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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克 |
50片 |
生产企业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986 |
国药准字H230216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舒缓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吞服。 |
副作用 |
中和胃酸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嗳气、继发性胃酸分泌增加。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碳酸氢钠。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毫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