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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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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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260g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61 |
国药准字Z4202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阴虚肺热,咳嗽,喘促,口燥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痰湿咳嗽者禁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炙甘草。 |
梨清膏、川贝母、麦冬、百合、款冬花,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稠厚半流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