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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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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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100ml |
每1g相当于饮片0.39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96 |
国药准字Z200551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约一汤匙,相当于饮片5.8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及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桂枝、龙骨、蛤蚧、冬虫夏草、半夏、人参、川贝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液体;味甜,具杏仁香气。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