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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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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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27 |
国药准字Z420208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4岁一次1.5克,5~ 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蔓。辅 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