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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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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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毫升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27 |
国药准字Z320209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久咳、痰喘见于痰热证候者,症见咳嗽频作、咯痰色黄、喘促胸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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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麻 黄、石膏、苦杏仁、桔梗、百部、罂 粟壳、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80、乙酰磺胺酸钾、阿司帕坦。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