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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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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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毫升 |
每袋装2.5克 |
生产企业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22 |
国药准字Z20023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主治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咳喘,咽喉炎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至三岁,一次1.6g,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炙甘草。 |
石膏、麻黄、黄芩、桑白皮、紫苏子、苦杏仁、地骨皮、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捣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院就诊, 4.风寒表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⑥清涕i、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扁桃体有华农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