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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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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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广西北部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51 |
国药准字Z200132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清热止咳,宣肺平喘。用于感冒,头痛发热,鼻流清涕,咳嗽声重,气逆喘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麻黄、黄芩、金银花、石膏、紫苏叶、苦杏仁、薄荷、前胡、桑叶、菊花、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