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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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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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6克。 |
每袋装6g(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211 |
国药准字Z20053932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咳,祛痰,平喘。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喘息等 |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未见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胡颓子叶、百部、太子参、穿心莲、麻黄、罂粟壳、南沙参、黄荆子、桔梗。 |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胡芦巴、芸香草、玫瑰花、荨麻子。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污绿色,气微、味苦。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