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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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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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75g |
10gx10袋 |
生产企业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77 |
国药准字H130244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鼻塞。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有鼻塞时使用,使用时,旋下外套,将塑料内管紧密接触一侧鼻孔,用手指按压另一鼻孔,然后深吸气2-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薄荷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薄荷脑、樟脑400毫克,含水杨酸甲酯110毫克。辅料为:桉油、松节油。 |
本品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吸附药液的纤维棒,装入塑料管内,供鼻腔吸入用,气芳香,具有清凉感。 |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3-5天后,如果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2.本品只宜经鼻吸入。 3.本品挥发性强,使用完毕,请将外套旋紧。 4.本品不适用于儿童。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