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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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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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75g |
2g*16袋 |
生产企业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77 |
国药准字H460205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鼻塞。 |
用于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有鼻塞时使用,使用时,旋下外套,将塑料内管紧密接触一侧鼻孔,用手指按压另一鼻孔,然后深吸气2-3次。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薄荷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薄荷脑、樟脑400毫克,含水杨酸甲酯110毫克。辅料为:桉油、松节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蔗糖、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黄、草莓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吸附药液的纤维棒,装入塑料管内,供鼻腔吸入用,气芳香,具有清凉感。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3-5天后,如果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2.本品只宜经鼻吸入。 3.本品挥发性强,使用完毕,请将外套旋紧。 4.本品不适用于儿童。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