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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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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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g |
2.5m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67 |
国药准字H31022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 ①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 ②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 ③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每40g加温开水至160ml,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副作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禁忌 |
1.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患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 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酪蛋白钠盐(或钙盐)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9.0g、 糊精(或麦芽糖) 800.0g 、钾 3.32g 、钠 2.6g 、钙 2.0g 、镁 0.5g 、氯 5.0g 、磷 1.75g 、铁 30.0mg 、锌 38.0mg 、锰 5.0mg 、铜 2.5mg 、碘 0.25mg 、钼 0.25mg 、铬 0.2mg 、硒 0.15mg 、维生素A 33.2μg 、维生素D 40μg 、维生素E 50.0mg 、维生素B1 5.0mg 、维生素B2 5.0mg 、维生素B6 10.0mg 、维生素C 0.6g 、维生素B12 20.0μg 、维生素K 0.15mg 、烟酰胺 50.0mg 、泛酸 20.0mg 、叶酸 1.0mg 稳定剂适量。全量 1000g |
本品化学名称为:3-(3-氧代-1-苯基丁基)-4-羟基-2H-1-苯并吡喃二酮钠盐与异丙醇的包含物。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淡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 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 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 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 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1)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2)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 (3)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 (4)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 (5)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