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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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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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g |
0.125gx12片/盒 |
生产企业 |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67 |
国药准字H200107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每40g加温开水至160ml,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头孢克洛缓释片口服给药时可以不考虑进餐。然而与食物同服可以增加希刻劳缓释片的吸收量。片剂服用时不应掰开、压碎或咀嚼。咽炎、扁桃体炎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下尿路感染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支气管炎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肺炎和鼻窦炎的推荐剂量为750mg(二片),每日二次。治疗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的感染,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疗程需至少10天。 |
副作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禁忌 |
1.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患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 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酪蛋白钠盐(或钙盐)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9.0g、 糊精(或麦芽糖) 800.0g 、钾 3.32g 、钠 2.6g 、钙 2.0g 、镁 0.5g 、氯 5.0g 、磷 1.75g 、铁 30.0mg 、锌 38.0mg 、锰 5.0mg 、铜 2.5mg 、碘 0.25mg 、钼 0.25mg 、铬 0.2mg 、硒 0.15mg 、维生素A 33.2μg 、维生素D 40μg 、维生素E 50.0mg 、维生素B1 5.0mg 、维生素B2 5.0mg 、维生素B6 10.0mg 、维生素C 0.6g 、维生素B12 20.0μg 、维生素K 0.15mg 、烟酰胺 50.0mg 、泛酸 20.0mg 、叶酸 1.0mg 稳定剂适量。全量 1000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淡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应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 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 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 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 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 cephamycin )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 Coombs )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 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