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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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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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g |
35g |
生产企业 |
青岛海汇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62 |
国药准字H109602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外用,抹擦于患处,每次适量,每天2~3次。 |
副作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禁忌 |
1.三个月以下婴儿、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疾病以及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疾病禁用。2.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大豆油、钙、糊精、钾、酪蛋白钠盐、磷、氯、镁、锰、钠、铁、铜、锌。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水杨酸甲酯127.3毫克、薄荷脑58.8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混悬液,味甜;干混悬剂为淡黄色至淡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2.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3.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4. 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