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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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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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g |
20g:0.232g(按双氯芬酸钠计0.2g) |
生产企业 |
青岛海汇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黄石卫生材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62 |
国药准字H200403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本品适用于缓解局部的疼痛及炎症.局限性软组织病.如腱鞘炎.肩-手综合症和滑囊炎.关节周围病变.四肢与脊柱的骨关节炎,肌腱.韧带.肌肉和关节的创伤后炎症.如扭伤.劳损和挫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外用.根据患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涂布.并轻轻揉擦.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1.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性反应的情况较少出现.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的皮肤并长期应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 2.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
禁忌 |
1.三个月以下婴儿、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疾病以及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疾病禁用。2.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
对本品及其成分(异丙醇.丙二醇)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大豆油、钙、糊精、钾、酪蛋白钠盐、磷、氯、镁、锰、钠、铁、铜、锌。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双氯芬酸二乙胺10毫克(以双氯芬酸钠记)。辅料 为:丙二醇、聚山梨酯80、乙醇、卡波姆。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混悬液,味甜;干混悬剂为淡黄色至淡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无色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1.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2.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3.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4. 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品还有丙二醇,可能引起某些人局部皮肤的轻度刺激;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若意外吞食本品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