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g*9袋 |
2ml:2mg(以伊班膦酸计) |
生产企业 |
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55 |
国药准字H20133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软坚散结,滋阴益气。可用于改善肺癌、子宫颈癌和伴有的咳嗽,胸痛,带下异常等症状。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0g,一日三次。 |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红土茯苓(菝葜)、鱼腥草、 猫爪草、土鳖虫、款冬花、枸杞子、大枣(去核)、鲜鳢鱼。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 359.23。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略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