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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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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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9粒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352 |
国药准字Z20026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破瘀,消积止痛。用于气滞血瘀,饮食积滞所致之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嘈杂饱胀。 |
清利咽喉,解热除烦。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口苦舌燥,咽喉肿痛,烦躁不安,气滞胸满,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3次,空腹服用。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莪术油、陈皮油。 |
藏青果、黄芩、金果榄、栀子、防己、槟榔、木香、冰片、薄荷冰、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软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及气虚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鱼腥、厚味等食品。2.虚症耳鸣头晕者及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