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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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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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6H17N3O5S计算0.125g |
3g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703 |
国药准字H19994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致病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下尿路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和肠道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0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0.5g。 |
口服:一日单剂量空腹服药1次。成人一次6g(相当于磷霉素3g),以适量水溶解后服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本品临床试验期间,观察到超过1%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有腹泻、阴道炎、恶心、头痛、头晕、无力、消化不良等;小于1%的无论是否与药物有关的症状有大便异常、厌食、呕吐、便秘、口干、发热、听力异常、感冒症状、肠胀气、排尿困难、血尿、皮疹、皮肤瘙痒、失眠/嗜睡、淋巴结病、月经紊乱、偏头痛、神经质、感觉异常等。有1例病人报道使用本品后出现单侧视神经炎。本品上市后观察到的其他严重不良反应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再生障碍性贫血、哮喘、黄疸、肝坏死、中毒性巨结肠等。实验室异常:可观察到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计数升高或降低、胆红素升高、ALT、AST、ALP升高、红细胞比容下降、血红蛋白下降、血小板计数降低。但以上改变多为一过性或无临床意义的 |
禁忌 |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磷霉素氨丁三醇。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粉末。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用于治疗一过性急性膀胱炎,一次用药即可;重复给药只会增加副作用发生的机遇,而不能改善临床疗效或提高病菌的清除速率。2.建议在治疗前后提取患者的尿样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实验。3.如果使用本品2~3天后,症状没有明显的改善,应及时与医生联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