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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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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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 | |
生产企业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54 |
国药准字Z220260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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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广藿香油、紫苏叶油、白芷、清半夏、陈皮、苍术(炒)、茯苓、厚朴(姜制)、大腹皮、甘草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