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丸

胃病丸

规格

每100粒重6克
生产企业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229

国药准字Z20003217
说明
适应症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健脾化滞,理气止呕。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引起的胃脘疼痛气逆胸满,倒饱嘈杂,嗳气吞酸,呕吐恶心,宿食停水,食欲不振,大便不调。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口服,一次6g,一日 2次。

副作用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槟榔、香附、枳壳、陈皮、砂仁六神曲、山楂、谷芽、麦芽、桔梗、白扁豆、厚朴、黄连、瓜蒌、鸡内金、萝卜子、枳实、吴茱萸、茯苓等。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浅黄色;气微香,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急燥易怒、口干、头晕血压高。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就到医院就诊。 6.哺乳期妇女慎用,感冒期间停服。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