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丸

加味藿香正气丸

规格

6g*6袋 浓缩丸
生产企业

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490

国药准字Z44021589
说明
适应症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广霍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茯苓、桔梗、大腹皮、生姜、大枣、甘草。辅料为蜂蜜。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本品为青黄色至棕黄色的浓缩丸;气芳香,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