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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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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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5mg |
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78 |
国药准字H410211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给药: 成人常用量。 (1) 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 (2) 成人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小儿常用量。 (1) 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 (2) 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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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甲氧氯普胺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